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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法字第7号案件]请各位参与审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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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4-6-27 10:39:25 | 显示全部楼层

事实如上,请大家商讨

发表于 2004-6-27 15:29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以下是引用slickjackson在2004-6-25 16:30:10的发言: 明白了,你们看一下版主工资,没有一个版主的维护量有100的,所以说,这么多帖子肯定是附中死人自己删的了……

不用看了,我前面就推理出来了,用BMP截图费网速的

后两张,?

难道说?

会不会是……

情况1:由于论坛一些原因,致使一个帖被重复发了N次

或者致使附中死人一下子点了N次,都没反应,所以……

要么就是……

情况2:用机器灌的帖,再自己手动删除

情况3:别人盗用过此帐号,然后干这样的事?

可以查看一下银行事件记录,如果没有出现“附中死人转帐给某个人”这种情况

那就排除情况3……

发表于 2004-6-28 00:34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情况一可能性不大,因为,不可能按了100多下~~
发表于 2004-7-26 17:40:56 | 显示全部楼层
怎么搞的,这些案子还没审结么?
发表于 2004-12-12 07:24:53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发表于 2004-12-27 22:24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顶一下!
发表于 2005-1-29 19:39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不要太残忍
发表于 2005-1-31 17:16:19 | 显示全部楼层
就是 稍微一下就可以了啊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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