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附之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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偏激的意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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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6-12-24 22:57:0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我实在忍不住了。

我一扫以下的帖子,似乎在以附之名为数不多的帖子都是些哀情怨语。

我相信可能某些人是为情所困。但我希望大家对待感情要积极点。

爱时要大胆坚持,不爱要轻轻的放下。无论一握还是一松,都应该保持着潇洒的风范。

All is fair in war and love..

爱,既然爱了,就不要计较那么多了。

不想被当妹妹的,就走开;

不想被暗恋折磨的,说出来;

见到喜欢的,走近点,看真点;

见到不喜欢的,委婉的拒绝。

爱得简单而炙烈。 

发表于 2006-12-27 07:49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还满喜欢看那些帖的,因为觉得满好笑的~
发表于 2006-12-29 22:51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
呵呵`
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-12-29 1408编辑过]
发表于 2006-12-24 23:04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可惜学校的生活也许不能这样...
 楼主| 发表于 2006-12-24 23:37:20 | 显示全部楼层

学校生活不过是生命中无关紧要的一段插曲。过了,就不要了。

关键是自己的态度。

你的服从和牺牲谁也不需要,老师不需要,你自己也不需要。

发表于 2006-12-25 04:39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zg啊,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和处事方式,不是所有人都能像你现在一样洒脱的。劝人看开点不错,不过不用那么激动的:-)
发表于 2006-12-25 04:40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干吗要爱……
发表于 2006-12-25 06:38:19 | 显示全部楼层
够偏激~呵呵~觉得需要有不同的声音,例如lz的意见存在~
发表于 2006-12-25 07:34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
zg说得有道理,我要学习学习^_^

发表于 2006-12-25 18:29:45 | 显示全部楼层

只是选择一个地方发泄一下啊

不是谁都可以做到本来该做的事情的

有些事情只能想,真的做不到~~~~~~~~~~

发表于 2006-12-26 01:15:22 | 显示全部楼层

如果没有那些人万峰就不会红列~他们很好笑的好伐~

 楼主| 发表于 2006-12-26 03:07:03 | 显示全部楼层

既然发了这个贴,我就集中回答一下这标题以下这一面所有问题的我的观点。

1。懂不懂爱不是用年龄划分的,也没有人能评判你是否懂爱。至多你只是不懂得说这话人理解的爱。对这种观点完全可以不屑一顾。

2。又是一个你爱的人不爱你的问题。问一下自己,你爱她又多深,爱到坚持不住了。

3。妹妹问题已经答过了。

4。缘分什么地方都有。是个信则有不信则无的概念。

5。个人取向不同,没有值不值得。一个这种话题参考这句话:all is fair in war and love.

 楼主| 发表于 2006-12-26 03:20:50 | 显示全部楼层

6。想怎么哭还有人统计,有趣了。

7。两一个人在一起。喜欢是爱情;适合是婚姻。看你想要什么样的关系。

8。测试题我不回答。

9。论放弃我已有发言。

10。女生的事情我不知道。脾气谁都有。

11。男生很多特质喜迎人。萝卜白菜各有所爱。

11。喜欢过得异性。愿望是一个,但有很多。

12。男孩女孩现在谈朋友和以后谈朋友有什么区别?

13。“在爱上一个人前要认清他”标题本身逻辑混乱。爱又不是你能控制的。我猜测其意思是要表白前认清你的暗恋人。这没有必要。原因有几个:一是,你永远无法认清一个人;二是就算你在交往后认清了,分手就好了,有什么差别。

14。“你还是自己吗?”是一个河流问题。不能两次踏入同样的河,但还是一样的河。相通了,就没那么伤感了。不过有理想最好坚持。

15。我没有人性,我不看老人饿死的全过程。

 楼主| 发表于 2006-12-26 03:33:14 | 显示全部楼层

16。我不想哭,所以不看。

17。傻傻的爱,挺好,挺傻。不看。

18。我把标题改成:你觉得你向别人介绍的自己和现实的自己一致吗?不一样。因为我要么夸张自己,要么谦虚一下。

19。她如果不喜欢我,想做我妹妹,我有以下几种反应:

一,你不要伤害我了,离我远一点;

二,做妹妹,……我还有机会。

三,随便了。

按照你“贱”的程度选一个。

20。我会对爱我的人好,但不一定会去爱他们。

21。我告诉我爱的人我想告诉的话,不再论坛上留。她看不见的。

22。深夜我不开手机。睡觉。

23。很美的童话比喻。但通俗的说法是:一段不成功的恋情。

发表于 2006-12-26 22:33:04 | 显示全部楼层
要看你心理年龄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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